绥宁县一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
2023-09-28 17:42:25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樊芳 | 作者: | 点击量:17217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梁晓珍)为有效消除辖区消防安全隐患,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,绥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作出批复,决定对该县福隆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。
近日,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深入该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,发现存在以下火灾隐患:办公生活楼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,其彩钢夹芯板为聚氨酯泡沫塑料(易燃、可燃材料),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《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》规定的A级要求。根据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》,经大队集体议案,判定绥宁县福隆科技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,并责令该单位于 2023 年 12 月19日前改正。
目前,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。下一步,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督促隐患单位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,并向隐患单位提供技术服务,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提高整改效率,确保整改质量。同时,大队将持续以高压态势,重拳整治火灾隐患,加强部门协作,要求隐患单位树立主体责任意识,落实整改措施,加快整改进度,确保在期限内整改销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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